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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实验室主要从事病原微生物的研究,因此全体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实习生必须以严格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所有的实验室规章制度,对该规则有不明确之处及时与本课题组或本实验室负责生物安全防护的老师和同学请教。(该规则有待完善,希望实验室的各位老师和研究生提出改进意见。)
1.不得在实验工作区内吃、喝、抽烟,以及
装卸隐形眼镜和上妆。实验用的冰箱和冰库中不得储存饮料、食物。
2.随时检查实验室工作区和生活区昆虫及鼠类滋生情况并立即采取杀灭措施,以维持实验室的清洁。
3.在实验操作时请穿好实验防护衣及其它合适的防护服。实验室中不宜穿凉鞋、露趾鞋。操作感染性、有毒物质或动物时,必须戴手套。不宜将实验衣、手套或其它个人防护装备穿着到实验室以外的场所。
4.在将进行传染性材料研究前,首先了解该微生物的传染特性、操作的注意点、防护措施和试验后的消毒处理程序以及紧急情况发生时的应对措施(微生物生物安全防护手册)。
5.在对传染性材料操作时,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有毒物质请在化学抽气柜内操作。(本试验室生物安全柜位于1001室)。
6.在对易燃、易爆化学品、有毒、有害、或致癌物,或强酸、强碱时,请在化学通风柜操作,不可在生物安全操作柜内操作。化学通风柜为工作台而非储物柜,用完后立即清理。化学抽气柜工作台下方若有储存区,此区不可储放易燃物。(本实验室化学通风柜位于1108室)
7.谨慎处理化学物及放射性物质,了解其危险性并严格遵守安全防范准则,不可将化学物及放射性废弃物直接倾倒于排水管排出。同位素必须在同位素实验室进行(位于枫林校区13号楼9楼同位素室)。
8.实验工作台应每日清理,若有污染发生应立即进行消毒;所有设备在使用后均必须及时清理和处理,以保持无污染状态。
9.所有污染物-玻璃器皿、动物笼、实验装置...等,必须先经过消毒处理
(以高压蒸气灭菌或化学杀菌),再行清洗或重复使用。废弃物需经适当之废弃物处理流程处置。
10.对离心(请使用安全盖)、震荡混合(使用有盖之试管)、磨碎(使用安全磨碎机)、超音波细胞打碎机、研磨、打开感染物质容器、接种、动物接种、从培养或动物体收集感染物、秤重或使用有毒粉末...等操作时,请减少气溶胶的产生,并注意大量操作、浓缩溶液或培养物时的安全。
11.搬动具有传染性物时需置于封盖、防漏之容器内,方可移出实验室。
12.针筒、针头、巴斯德吸管...等尖锐物品,必须置于硬质且防漏的容器中,并遵守废弃物处置规定处理。
13.在接触传染性物质、化学物和动物后脱掉手套,切记洗手。
14.在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时,请立即与本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有关人员联系即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或消毒措施。
15.具有传染性的毒种、菌种和标本必须保存在专用冰箱内,在每组单独使用的-70°C或-40°C冰箱请辟一层专门临时存放均具有传染性的标本和菌毒种,并由各组专人保管。(注:由于实验室正在改建,一旦改建完工菌毒种保存专用冰箱将防置在治道楼四楼)。
注:医学分子病毒学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
袁正宏
实验室生物安全总责任人
瞿涤
生物安全负责人
电话:54237524
张德强
化学安全负责人
电话:54237524
刘江霞
同位素安全负责人
电话:54237116
马张妹
菌种毒种保存负责人
电话:54237572 |